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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购房资格带什么材料?
[2017-05-10]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本市集体户籍居民,户籍证明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已婚的以家庭为单位提交资料。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婚姻和家庭情况证明原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居住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连续满60个月的社保或连续满五年的个税。

   外籍需提供(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家庭成员为境内居民的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成员为外籍的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身份证明;(2)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3)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须提供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原件。